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仲裁诉讼案件关键: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 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 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五) 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六) 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七) 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八)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九) 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十)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二)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三) 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
(五) 女职工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举证;
(六) 依法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1、开庭后,仲裁员首先会介绍此次劳动仲裁的大概情况,然后问双方愿不愿意在开庭前调解。
2、先安排申请人,也就是员工对自己的劳动仲裁诉求和事实理由进行阐述,那我们一条一条地将自己的诉求说出来,然后针对每一条说出自己的理由。
3、安排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对员工的诉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辩和反驳。
4、安排申请人,也就是员工对自己提供的证据进行阐述。
5、安排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对员工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答辩。
6、继续安排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对他提供的答辩证据进行阐述。
7、安排申请人,也就是员工对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答辩。
8、仲裁员提问环节,他会问双方一些问题,那么双方按照要求去回答就好了。
9、申请人也就是员工进行最后的总结,这个时候我们要用精练有效的语言将自己的诉求、证据、公司的违规点表述出来。
10、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进行最后的总结。
11、仲裁员会再次询问双方同不同意调解。
12、仲裁员会把庭审期间的笔录打印出来,让双方签字确认。
你是否了解仲裁和诉讼知识。
相关知识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也包括证据规则和举证质证技巧。实体法除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几部“好找”的大法外,还包括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部颁规章及多如牛毛的红头文件。证据规则和举证质证技巧极其重要,决定争议胜败。任何主张都要相应的证据证明,不能举证证明的,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不予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提出,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对此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后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提交证据常见误区: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劳动仲裁员如何审核认定证据?
仲裁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仲裁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仲裁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仲裁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2、单位不缴少缴社保等引发的劳动争议;
3、变更、续签、履行劳动合同纠纷等引发的经济补偿金争议;
4、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辞退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双倍)、代通知金纠纷;
5、因劳动报酬、加班费、工资、节假日补偿等引发的劳动争议;
6、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7、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
8、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补偿金纠纷;
9、工伤职业病纠纷;
10、其他劳动仲裁诉讼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11、为公司企业制定建立劳动人事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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