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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律师;公司企业面对劳动仲裁案件被员工碰瓷如何处理高胜率?

2026-07-13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7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劳动律师,经验丰富13年执业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给予详细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专业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尽心尽力办好案件为宗旨!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一致好评。

劳动纠纷处理专家律师提供专业劳动争议律师服务。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律师法律服务

招志南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从事外贸的企业,主要是销售纸箱设备。2021年3月,B入职A公司,当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1年,职位为外贸经理,月工资为6000元加5%的销售额作为提成,主要负责销售。

入职后,A公司安排了B住员工宿舍,并包其食宿。每天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到12点,下午1点30分到5点30分。每月休息两天。A公司每月均通过微信转账足额支付了B全部工资和提成。

2022年2月底,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外出差时,B突然以改变合作模式为由提出离职,告知A公司决定单干,并于次日离开公司。此外,B将部分客户名单和联系方式带走,造成了A公司经济损失。

此后,B还向花都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索要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休假将近30多万元。

案情分析

A公司找到本律师团队,经本人研究分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虽然B认为我方没有提交一份给他,但上面的文字均由其本人填写,所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难以成立,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B均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打卡照片等证据,双方均有极大争议。

我方准备了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打卡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并详细准备了一份答辩状,对B的观点逐一反驳。

仲裁阶段,部分支持我方观点

经过双方在仲裁互相举证、辩论,我方成功地帮助A公司减少了损失,仲裁委部分采纳我们的观点,仅支持B部分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休假46000多元,但A公司认为已经支付了B全额的工资和提成,不想再支付额外的数额,因此委托本律师团队继续起诉至一审花都区人民法院。

另一方面,B也对裁决数额不服,仍想要30万的数额,并起诉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转机,意外了解B是职业碰瓷行为

双方均起诉至花都区人民法院,花都区法院依法排期开庭。

临近开庭时,A公司意外了解到,B曾经用过相同的手段碰瓷过其他的公司,并及时将该信息反馈到本团队。

我方紧急进行查询,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到B曾经有过向其他公司利用相同的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找各种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谋取利益。属于典型的“职业碰瓷”行为。本人想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曾经颁布一个典型案例,是依法制裁职业碰瓷行为的案例,本人将上述查询到的案例及广东省高院的该典型案例作为补充证据,提交给了一审法院。

一审改判,我方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庭审时,B一直狡辩裁判文书上的当事人并非本人,但我方指出在社保记录上的公司记载和裁判文书上的公司一致,并着重就本案的事实发生经过,工资构成、其职位为销售经理等进行论证,强调A公司均已足额支付了全部工资,无需另行支付加班费等额外请求。

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我方绝大部分观点,判决我方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6000多元,驳回了B的其他诉讼请求。A公司对该判决表示非常满意。

律师建议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职业碰瓷案件。什么是职业碰瓷?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说法:劳动者频繁、短暂地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属于典型的“职业碰瓷”行为。目前,广东省高院态度对职业碰瓷行为是否定的,劳动者实际上是利用诉讼谋取利益,因此其观点是要依法制裁。

然而在现实中,职业碰瓷行为往往难以发现,主要原因有:

1、职业碰瓷的劳动者索要的数额如果不大,企业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用比较小的代价与对方和解,或者劳动仲裁阶段就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而目前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并未上网公示,因此职业碰瓷的劳动者往往利用此方式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

2、是职业碰瓷行为比较隐蔽,劳动在入职时,往往利用企业一些法律知识淡薄的漏洞实施典型的碰瓷行为,比如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没有及时地催促或者在1个月内解除,则职业碰瓷者往往会过一段时间寻求机会离开,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二倍工资,基本一告一个准,或者故意利用上下班时间延后打卡,制造加班假象等等。

像本案,因为A公司意外了解到B之前有这种职业碰瓷行为,我方通过裁判文书网等方式顺藤摸瓜, 终才寻找职业碰瓷的证据,但这种方式比较少见。

这个典型案件实际在警醒企业,自身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杜绝职业碰瓷的行为,比如本案,我方给A公司提出如下建议予以完善:

1、入职时候,应当让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上家公司离职证明,可以做一个初步的背景调查,如果与上一家公司是否存在劳动纠纷等争议;

2、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及时关注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发现有存在故意不签订的情形,应当在入职1个月内及时进行解决;

3、在加班费问题中,可以考虑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或者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加班是否需要审批等方式处理;

4、离职时,应当有一套相应的流程,固定好劳动者离职原因,避免双方发生争议。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有企业自己完善好日常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这种才能 大程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纠纷常见误区

误区一:仲裁输了,去到法院再请律师也不晚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误区二: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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