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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专业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仲裁案件如何准备证据打官司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143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
  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下列情形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2.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工作年限等决定; 3.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分配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四、证据包括与劳动争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证据应当合法取得,并能客观证明相关的事实。
  五、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但有证据表明原件或原物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原件、原物应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
  六、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附有有资质的翻译公司中文译本。
  七、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一式二份,并对证据材料逐一编号,列明证据清单。
  八、当事人应及时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九、仲裁委根据案情的需要认为有必要补充证据的,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十、对证据较多、复杂疑难案件,或经当事人同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十一、交换证据的时间、形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可,也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


劳动纠纷案开庭时,仲裁员经常会问到的问题如下:

一,员工入职时间,离职时间, 后的工作日是哪1天呢?

二,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三,和公司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每份劳动合同的期限又是怎样的呢?

四,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什么?

五,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六,每个月几号发放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是个人转账还是银行转账?

七,有没有缴纳社保,以及缴纳社保的单位和时间段?

八,每天及每周的工作时间又是怎样的呢?

九,有没有考勤,如何考勤的?

十,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解除的,是由谁提出解除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那原因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企业解雇的,有无解雇依据?

十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就是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是多少?

十二,有无调解方案?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经验丰富的律师是能预测到仲裁员开庭时提问的绝大部分问题。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提成奖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4
、企业管理人员特殊权益维护、企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权益维护;
5
、调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金劳动报酬等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与不续签经济补偿金纠纷;
6
、工伤、职业病认定赔偿;

7、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8、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9、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0、健全单位规章制度;

11、公司劳资纠纷法律顾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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