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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开发区专业劳动纠纷律师黄埔区劳动仲裁公司怎样应对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25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可以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向仲裁机构答辩,并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答辩书

1.答辩书提交的时间比较灵活,如果来不及提交可以暂时不提交,庭后再提交或者选择不提交。2.答辩书中对申请人仲裁请求逐项答复,陈述意见,事实、理由,注意避免对部分不利事实自认。


本律师便曾代理过一家公司的劳动案件,公司方将员工的仲裁材料交本律师后,本律师经仔细审查,发现从证据上来说,该案件公司方是完全能够胜诉的。但该公司行政人员说他自己已经起草并提交了答辩状,本律师一看他所提交的答辩状后,发现该案件根本无法再胜诉,为什么对同一案件本律师一前一后观点相差如此之大,主要是因为打官司是有技巧性的诉讼活动,打官司即是打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仲裁请求,有义务提出相关证据,没有证据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本案中,本来员工方很多请求是没有证据支持的,但公司行政人员在其起草的答辩状中,对于员工没有证据的内容他自己承认了,法律上就自认。那就相当于公司行政帮员工进行了举证。 

答辩状那么重要,那答辩状如何起草呢?下面本律师着重进行讲解。公司在起草写答辩状时,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针对员工的仲裁请求逐予以反驳。如员工仲裁要求公司方支付2015年10月份的工资5000元,公司方如果认为工资已经支付,或者确实拖欠工资,但数额并非是5000元,那要相应予以说明。 



举例: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广州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

       地址:广州市xx区某大厦某楼

 

  现就申请人贺某诉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申请人2015年12月工资确实未付,但金额并非是5000元,而是4368元。因为双方劳动关系于2015年12月25日终止,故其2015年12月工资仅能计算至2015年12月25日。

  二、答辩人辞退申请人属于合法辞退,不存在支付补偿金的事实及法律基础。

  三、申请人于2013月1月7日入职答辩人,2015年12月25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持续近三年时间内双方均未签署过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申请人主张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早已过了仲裁时效。

  四、申请人主张要求答辩人补交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0月31日的社保的请求早已过了仲裁时效,且补交社保问题也并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案件范围。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贵会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广州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广州市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提成奖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4
、企业管理人员特殊权益维护、企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权益维护;
5
、调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金劳动报酬等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与不续签经济补偿金纠纷;
6
、工伤、职业病认定赔偿;

7、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8、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9、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0、健全单位规章制度;

11、公司劳资纠纷法律顾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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