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关于贿赂行为是否存在
1、贿赂行为是否存在,当事人是否存在贿赂行为,以及哪些行为被定义为贿赂,是构成贿赂罪的前提。贿赂行为是指以财物、利益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向官员索取利益的行为,不仅仅是以现金的形式,也可以是以物质财富、特殊服务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如果没有贿赂行为,就不能成立贿赂罪,因此,当事人的辩护律师需要重点质疑贿赂行为是否存在。
2、需要强调的是,行贿行为不仅仅是给予官员财物,也包括给予官员利益,官员收受财物或者利益,也可以构成贿赂行为。因此,当事人的辩护律师需要针对案件中的确切情况,充分讨论行贿行为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的话,就无法构成贿赂罪,当事人就可以获得无罪释放。
二、关于贿赂行为是否有损公共利益
1、行贿构成犯罪,是因为它有损公共利益,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因此在构成贿赂罪之前,必须证明贿赂行为是否有损公共利益。
2、贿赂行为是否有损公共利益,必须从行贿行为的客观情况出发,即行贿行为是否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当事人所犯的贿赂行为,并没有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就不能构成贿赂罪,当事人可以获得无罪释放。
3、此外,需要明确的是,贿赂行为不仅仅是损害公共利益,还包括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比如当事人向官员行贿,让官员为其特殊服务,使其他人受到损失,也构成贿赂行为。因此,当事人的辩护律师需要对案件中的确切情况进行推演和分析,以证明贿赂行为是否有损公共利益。
三、关于当事人是否有故意
1、构成贿赂罪,还必须证明当事人有故意构成贿赂行为。故意的定义是,当事人有一定的目的,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仍然坚持构成犯罪行为,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当事人的辩护律师需要在案件中推演出当事人的行为,明确当事人是否有故意构成贿赂行为,如果没有故意,就不能构成贿赂罪,当事人可以获得无罪释放。
2、此外,当事人有故意构成贿赂行为,也要看当事人是否有谋取利益的目的,如果当事人没有谋取利益的目的,就不能构成贿赂罪,当事人可以获得无罪释放。
四、关于当事人是否构成其他犯罪
1、构成贿赂罪,还必须证明当事人构成其他犯罪,如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如果当事人没有构成其他犯罪,就不能构成贿赂罪,当事人可以获得无罪释放。
2、此外,在构成贿赂罪的前提下,当事人的行为还需要判断是否为故意构成贿赂行为,如果不是故意构成贿赂行为,就不能构成贿赂罪,当事人可以获得无罪释放。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贿赂罪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贿赂行为是否存在;2、贿赂行为是否有损公共利益;3、当事人是否有故意构成贿赂行为;4、当事人是否构成其他犯罪。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构成贿赂罪,否则当事人就可以获得无罪释放。因此,当事人的辩护律师需要对案件中的确切情况进行推演和分析,以证明贿赂行为是否构成贿赂罪。当质疑贿赂行为是否存在、贿赂行为是否有损公共利益、当事人是否有故意构成贿赂行为,以及当事人是否构成其他犯罪,都达到辩护目的时,当事人才能最终获得无罪释放。
亲人被抓了,亲属想见面问一些情况,该如何办理?
刑事案件,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亲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因此,在亲人被刑事拘留之后,亲属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
律师最初的会见非常重要!
第一,在了解在押人员的自身情况及涉案情况后,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在押人员解除法律疑难,对案情作客观分析,也可以做好在押人员的心理工作,使之更好的适应看守所的生活,给他们建立生活的希望。
第二,律师会见后,会和家属进行心理沟通,使他们及时了解在押人员的各方面情况,给家属作专业的法律分析,使家属也放宽心境,正确面对亲属的变故。知道大概法律处理的程序,家人应该怎么办。
第三,在及时发现在押人员有不负刑事责任或不在场证据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和办案机关及时沟通,使不应关押的人员及早释放。或根据情况为被关押人员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从而使得被关押人员的权益得以被有效维护。
可以把人“捞出来”?
“捞人”的理解,一般有两种:
1、取保候审:是指刑事拘留后,通过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犯罪嫌疑人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来讲,能否取保候审,取决于案件本身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嫌疑人自身情况,由于取保候审之后,侦查机关面临的压力较羁押在看守所要大的多,所以一般都会非常严格谨慎的适用取保候审,而且如果是被逮捕后再取保,则难度非常大。
因此建议在亲友被刑事拘留后一定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比如有关系、能捞人等!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如果想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2、所谓的“花钱”就能把人“捞出来”
千万别信!也千万不要这么做!
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的信任“熟人”,谨防被打着“法律专家”名义的骗子骗取财物,也不要盲目听信他人谎称花钱能把你亲人“弄出来”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误时又误事!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最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最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