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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房产纠纷律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如何解决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2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160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房产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法律延伸: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涉及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一、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行使解除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为一年。解除权人在期限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除斥除斥期间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期限的,该期限届满后解除权消灭;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

三、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解除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项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商品房买卖纠纷;2.二手房交易纠纷;3.其他房产买卖纠纷(商铺、公寓、别墅、写字楼、厂房等);4.房产抵押纠纷;5.房产过户纠纷;6.房产租赁纠纷; 7.婚姻房产纠纷;8.房产继承纠纷;9.恋爱同居房产纠纷、合伙购房纠纷;10.借名买房纠纷;11.建设工程纠纷;12.物业管理纠纷;13.中介费居间合同纠纷;14.相关法律文书代笔审核修改;15.担任房产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6其他涉房产类法律服务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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