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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买卖违约判20%赔偿合理吗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99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房产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合法吗?

合法,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达成一致意见就是有效的。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一般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法律延伸:

房产纠纷案件起诉注意:

有的当事人遇到房产纠纷案件特别是在自己在理的情况下,希望在起诉状中尽量充分地展示己方的观点,事实和法条写得越多越好,但这点我们是不太建议的:

原因在于:

一、不要抱着被告一看到起诉状就同意自己观点并履行义务的心理,这是不可能的,起诉之前,我们往往已经和被告经过多次交流和论证,该向对方传达的意见都已经传达了,出于这类心理在起诉状中描述过多的事实,没有必要,而且有些事实可能缺乏证据。

二、在实践中,法官往往在开庭前才拿到案卷,法官没有时间看冗长的诉状。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主要结合原被告的答辩意见、质证意见、证据等综合判定,不可能通过诉状形成对原告的有利倾向,就算有,随着诉讼的进程(包括证据的提交、质证、辩论等),这些倾向也会慢慢消解。

三、不要在起诉时把自己的全部意见都暴露出来,这会方便被告针对己方的观点和证据进行相应准备。

四、说多错多。起诉状中出现的一些事实性描述可能对己方不利,但自己并未注意到。

总之:

诉讼请求明确即可,无须对与案件无关的事实描述过多,导致出现诸多漏洞反被对方利用作为反驳原告的依据,甚至出现描述的事实与诉请矛盾而导致诉请不成立。也不要在起诉状中对己方的观点做过多的论证,起诉状不是代理词,不要在起诉状中将所有的观点和具体论述和盘托出。

起诉状中最主要的是将诉讼请求写清楚,将基本的事实陈述清楚即可,至于如何通过证据以及法律适用推理出原告的诉请,是庭审中需要完成的工作,没有必要写在起诉状中。



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佣金纠纷、房产过户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其他房产买卖租赁纠纷(商铺、公寓、写字楼、别墅、厂房等)、房产拆迁纠纷、婚姻房产纠纷、继承房产纠纷、相邻侵权纠纷、房产抵押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土地开发和转让纠纷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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