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公司被离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2023-03-24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231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微信同号)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咨询:请问离职员工告公司,公司不去拿应诉材料会怎么样?拿了后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不去拿材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邮寄送达甚至直接送达,不影响案件进程;取完材料后定期开庭即可,建议及时领取材料并咨询律师相应的解决方案,拖着不理会不是办法。
企业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应站在对企业正常的管理和生产有利的角度来把握每一个案件的度,通常有三种考虑: 
第一、 如果企业有充分的理由(包括事实和法律方面),则将官司打到底, 后胜诉了可以达到教育其它员工的目的; 
第二、 如果企业确实理亏(在事实、法律和情理方面均站不住脚),则尽量与员工协商解决,以免纠纷扩大,影响企业的声誉; 
第三、如果员工有理而不愿协商,企业又认为比较冤(不公平)的,企业不妨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把官司的时间拖长,不要让员工轻易地拿到赔偿,可以使其它员工知难而退,树立企业的管理权威。


劳动纠纷常见误区

误区一:仲裁输了,去到法院再请律师也不晚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误区二: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工资纠纷问题、奖金提成纠纷、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工资的纠纷;2、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纠纷; 3、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4、单位随意给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任意调工资引起的纠纷; 5、确认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 6、关于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补偿问题,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纠纷; 7、劳动合同到期续订与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8、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挡案转移; 9、关于工伤职业病认定与赔偿的问题; 10、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关于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包括服务期违约、保密违约等);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12、担任公司法律顾问;13、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州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公开、透明、合理,欢迎有需要的人士,来电咨询或预约来访面谈,一定给予您最真诚的帮助。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微信同号)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2007650

  • 昨日访问量

    170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