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18日正式实行。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共债共签”、“家庭生活需要”以及“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三大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因此,对债权人提出以下建议:
1、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
2、如借款合同或借据上只有配偶一方的签名,则应注意保存好债务发生后未签名一方配偶作出的归还部分借款、支付利息、或承诺同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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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管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