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舒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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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腾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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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死亡)

发布者:秦舒新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28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蔡某以黄某生前欠其母亲14万元借款,后其母亲将债权转让给他为由,将黄某配偶及两个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相应款项。


【案件点评】

本案中,蔡某持有黄某签名的借条一份,以此主张存在借款关系、借款金额和归还期限等内容。经黄某家属仔细辨认,认为借条上的内容与黄某生前书写笔迹基本一致,虽然没有银行汇款凭证等证据作证,对相应借款的真实性还是予以了确认,法院也据此认定黄某配偶及女儿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建议】

本案纠纷涉及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清偿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对债务人生前债务进行清偿。如果继承人不愿承担上述债务,也可选择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作为被告如果借款事实确有异议的,也可考虑从借款事实、债权转让、笔迹真实性等角度提出要求原告提供补充登记等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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