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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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买卖纠纷

发布者:杨进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438人看过


   拆迁房买卖纠纷

 

在国家城镇化过程中,建设了许多拆迁房,也就出现了许多拆迁房买卖。由于拆迁房的性质,房产证并不能在当时下来,有的要隔上几年才能办理完毕。由于近几年来房价上涨过快,现在的房价与八九年前的房价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样就会出现有些拆迁房出卖人想要加价,甚至违约,出现了拆迁房买卖纠纷,法院处理这样的案件也多了。

   拆迁房买受人就房价与出卖人协商不成的话,就会选择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过户。在开庭时,拆迁房出卖人往往会抗辩说,拆迁房买卖合同上有被安置人没有签字,该合同无效。那么该抗辩是否站得住脚呢?由于房屋几年前就已经交付给拆迁房买受人了,已经入住或被出租,虽然有的被安置人没有签字,但这几年来并没有提出异议,这样就以行为表明是认可该交易行为的。该抗辩是不会得到法院认可的。

   如果有买拆迁房的,一定要注意该拆迁房房产证何时能下来,可以到拆迁部门或周围邻居探听,一旦房产证下来,抓紧时间和拆迁房出卖人联系,要求过户。如果有拆迁房买受人遇到出卖人违约不愿意配合过户,要求加价的,双方谈不拢的,一定要考虑尽快到法院起诉,并在立案后申请法院对该房屋进行查封,以防夜长梦多,出现其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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