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律师行业的一个的动力是,能够为良好秩序的生成与维持贡献一份的力量。法律人的一个职责是,发现自由或权利的合理边界在哪里,这与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利的目标相统一。知道了权利的边界,我们就能更好的安排生活、经济等活动,从而形成良好秩序。
举个例子,曾经办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中一个争议是,购房者仅仅支付了定金,事后卖房者反悔不卖了,购房者能否要求赔偿房屋增值损失。经查询裁判文书网,有的判例是不支持的,理由是仅仅支付几万元定金,还不足以占用购房者的资源,以致其不能从市场购买其他房屋。但经分析,这个理由不充分,因为在合同未解除之前,作为购房者是不敢拿手上的资金去购买别的房屋的,而是预备着购买标的房屋,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的。那事实基于合同的拘束力,购房者失去了其他市场机会,而这个机会成本是卖房者的违约导致的,且卖房者是能够预期到这个损失的,因此应当赔偿增值损失。
从上述案例可知,即便有了法律的规范(框架),我们的权利的边界也并非不言自明的,这是因为,事实的构建,法律的评价,充满了卡夫卡式的迷雾,需要清晰的逻辑,丰富的经验才能拨云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