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云强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辽宁

邹云强律师

  • 服务地区:辽宁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904129962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执行法院抚养费判决的该怎么办

发布者:邹云强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195人看过举报

义务人不执行法院支付抚养费判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示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等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辽宁 鞍山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90412996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2524

  • 昨日访问量

    4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邹云强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