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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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御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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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

发布者:王淑珍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6日|分类:人身损害 |423人看过


法律知识:

2020年1月22日,江苏省统计局官网发布了4项重要数据

1、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056元

2、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329元;

3、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75元

4、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716元。

2020年1月1日起,江苏省各地将实行“同命同价”试点,新出台的《关于在全市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一适用赔偿标准的试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所称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具体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身体权或健康权纠纷等三类案件。全市法院在审理这三类案件时,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因素,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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