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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保证书”或者“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发布者:王淑珍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408人看过

净身出户保证书或者“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最近碰到好几位女性朋友,咨询”净身出户保证书“或者“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老公出轨了,希望得到妻子的原谅,为表示衷心,让妻子放心,丈夫书面出具净身出户保证书,承诺:“本人如日后在婚内出轨,婚后所有财产归妻子,本人自愿净身出户”。那么,类似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离婚时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呢?

首先,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本身来看,《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条款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其次,从“净身出户”保证书的内容分析,一方承诺如婚内出轨,所有财产归妻子所有,其本人自愿净身出户,本质上是对于其将来违反夫妻之间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处分的协议。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再次,从社会效应来看,如果赋予忠诚协议法律效力,主张按忠诚协议分割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势必导致举证一方为了举证而去捉奸,其成本和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的生效条件。

律师点评:无论是忠诚协议还是以出轨为前提的“净身出户”承诺书或者夫妻双方订立如一方发生家庭暴力、赌博等行为,离婚时放弃财产的协议,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但是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情况等对无过错的夫妻一方酌情予以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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