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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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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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某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发行股票罪一案

发布者:王贝律师|时间:2017年01月20日|分类:金融证券 |58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单位湖北某某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xxx号江天大厦xx层。

  诉讼代表人费某某,男,198x年5月X日出生,汉族,原系该公司行政主管,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西营南路18弄xx号xx室。

  被告人张某某,男,196x年10月xx日出生于湖北省公安县,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系湖北某某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武汉市汉阳区生盛家湾xx号。因本案于2015年1月20日被抓获,同日因涉嫌犯擅自发行股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武昌区看守所。

  辩护人赵某某、陈某,湖北桌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某某,男,196X年10月XX日出生于武汉市,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原系湖北某某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劵部经理,户籍地:武汉市武昌区武印一村XX号x楼。因涉嫌犯擅自发行股票罪于2015年7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武昌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贝,湖北匡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观点:实业家张某某,经营某某生物科技公司,扩大再生产需要资金,徐汉平通过湖北股权托管中心,联系社会集资公司,转移股份,引起上海等地多方投资者参观,购买股权,结果公司亏损,投资者手中股权变费纸。

  湖北股权托管中心是合法手续。而投资者群体性事件,迫使上海公安局立案追诉,移送武汉,市局经侦不得不办,上海是省级直辖市。

  案情结果:

  一、湖北某某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发行股票罪罚金30万;二、被告人张某某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被告人徐某某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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