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无罪辩护成功
2017年6月,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张某被刑事拘留后,张某家属委托本律师作为张某辩护人。据张某家属了解情况,2017年初,张某受朋友邀请到双流某处玩耍,张某到双流后又乘坐其朋友小车一起到双流某山庄找受害人李某收钱。后因李某无钱,张某及其朋友将李某又强制带到双流某农家乐,后李某同意支付张某朋友3万元钱。张某及其朋友将李某带到双流某地将钱取出,李某方才离开。李某离开后,立即报警。张某及其朋友均被以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本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张某,同时也和办案民警沟通案情。综合了解情况后,本律师认为认定张某抢劫罪证据不足,张某无抢劫故意。本律师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被驳回。张某被刑事拘留30天后,案件移送武侯检察院批准逮捕,本律师立即向武侯检察院提交了张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武侯检察院采纳了本律师意见,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张某没有批准逮捕,此案终因证据不足,张某未被起诉移送、审查起诉。
律师意见:
1.家属被刑事拘留后,一定要委托律师介入,不要相信社会花钱找关系的说法,大多是骗人的。
2.委托律师要及时,最好在刑事拘留后就委托,刑事拘留后,公安逮捕前,这个期间是黄金37天,这个时间律师可以了解案情,向公安、检察院提法律意见,检察院是应当听取的。所以这个时间是捞人的最佳时机。也是我们常常说的中国的无罪辩护之路。
龙伦律师电话18040316656.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