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龙伦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22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容留卖淫罪”成功辩护缓刑
1、郭XX涉嫌“容留卖淫罪”一案,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建议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根据法院以往判例以及郭XX的犯罪情节,判处4个月确实是较低刑罚,本案看视无辩护空间。
2、本律师接收委托后,通过阅卷发现郭XX在量刑方面还有争取空间,郭XX是经过口头传唤到案,符合自首情节。本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建议后,检察院不予采纳本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故本律师与郭XX沟通后没有签订认罪认罚。
3、案件到法院后,本律师收集了郭XX平时表现优良的证据,郭某工作单位出具了其正常工作的相关证明。另外通过卷宗证明,郭XX是经过传唤到案,符合自首的认定情节,最后法院认定郭XX具有自首情节,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判处缓刑。
律师建议:刑事案件最好尽早委托律师,这样能够为嫌疑人争取更大的辩护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