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程维朋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58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黄X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给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了破坏,构成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X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黄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黄X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造成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其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信。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程律师缓刑辩护获得法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