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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律师浅议之前的iphone商标纠纷案

发布者:高沃知识产权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知识产权 |853人看过

iphone6曾经一度成为热销手机中苹果粉丝抢购的对象。然而,iphone6亦曾经历商标纠纷案。北京商标纠纷律师权威机构北京惠腾律师事务所与您分享此案详情。

苹果公司于2002年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hone商标。该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是:计算机硬件、软件等商品,并未涉及移动电话等商品类别。

而iphone商标最初应用于智能固话产品是汉王公司的创举。

在此之后,苹果公司继而推出iphone手机,但是由于商标注册等问题一直无法进入中国行货市场。

为此,苹果公司只好提出了购买i-phone商标的决议,于是双方开始进入为期两年的漫长谈判过程。然而最终双方达成的i-phone商标转让协议,协议金额为3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90.46万元。这个代价较之IPAD商标转让中深圳唯冠所得到的赔款伊始相差悬殊,更与iphone之后创造的卓越价值无法相提并论。商标专业户也因于此案中得到启示而专注了商机,大发其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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