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矛盾或者有离婚打算的时候,会选择分居。分居虽然不是婚姻关系中被期待的样子,但不需要对分居感到过分恐惧。如果处在这种状态时,反而更能好好审视这段关系的本质,无论最后是言归于好还是从此分手都比依靠着情绪做出决定更加成熟。
离婚时,分居达到一定程度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分居呢?
首先,在搜集证据前,要先声明一点,一定要在你收集完财产线索之后再去进行分居,不然等你回过头再想去找证据,就很难了。
根据家理律师多年诉讼经验,可以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有:
1、假如住在亲戚朋友家里
1)亲戚朋友可以作为证人出庭发表证人证言
2)亲戚朋友家若有摄像头,录制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
2、假如另外租赁房屋居住
1)居住所在地的居住证
2)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最好以转账形式并标注租房用
3) 缴纳所租房屋水电费的凭据或票据
4)快递邮政寄送、外卖送至居住地址的记录
5)交通卡每天进出站的扣费记录
6)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开具的《居住证明》
7) 有孩子的,如果请保姆的,可以作为证人
搜集分居的有力证据从这些方面入手,可以极大的保证对方矢口否认和你「分居」的事实。
当然并非一切案件都适合分居,有些是因为无力应对抢孩子的事件,有些是父母不支持,有些是经济能力负担不了等等,需要据情况而定。
以上关于分居证据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北京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