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少夫妻会签订财产约定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归属,避免后续离婚时产生离婚财产分割争议。但不少当事人担心婚内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无效,无法发挥作用,在起诉离婚时,双方对协议效力产生争议,影响离婚诉讼进度。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委托离婚律师协助签订、审核协议,能确保协议合法有效,维护自身离婚财产权益。
下面家理创始人、主任易轶律师给大家解答:婚内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效力认定和相关规则分点说明如下:
1. 协议有效的法定条件:一是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协议时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三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约定剥夺一方基本生活权益的条款无效)。离婚律师可协助审核协议,确保符合法定条件。
2. 协议的法律效力: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优先按协议约定分割离婚财产,无需按法定原则处理。比如,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该部分财产不参与分割;约定婚后财产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按约定执行。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擅自处分财产,离婚律师可协助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
3. 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一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对抗债权人的,对债权人无效);协议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未约定,按法定规则处理。离婚律师可协助判断协议效力,主张撤销或确认无效。
综上,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核心在于“自愿、书面、合法”。如果您想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或在起诉离婚时,对已签订的协议效力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离婚律师会协助审核、签订协议,或在离婚诉讼中,举证证明协议效力,助力您按协议约定分割离婚财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是家理创始人、主任易轶律师,如有关于婚姻家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主页电话获取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