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活长存平常之心,这样的人是知足而幸福的,婚姻也是如此,需要我们平淡自然的看待,物极必反,如果我们刻意的维持不幸的婚姻,结果一定两败俱伤。那么,以往离婚案件是如何处理子女抚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离婚案件处理,:
(1)若男女双方已经分居,孩子一直跟随哪方生活并且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考虑到尽量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判决孩子由该方继续抚养的可能性较大。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起诉离婚时,一般双方已经分居,因此孩子实际随哪方共同生活成为了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最大考量因素。
(2)若男女双方没有分居,法院一般综合衡量哪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例如双方的经济条件,哪方父母能够帮忙照顾孩子,哪方学历更高,哪方有独立住房等因素,在综合衡量哪方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时,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因此若能争取孩子的意愿,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能更大一些。
离婚律师提示,如果父母一方存在严重婚姻过错,尤其是对孩子有过暴力行为时,法院很可能会将子女抚养权判归另一方。关于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私信或留言,离婚律师给您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