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律师
王跃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2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攀枝花执业18年
执业年限18
13518416875

服务地区:四川

咨询我
09:00-21:59

“结算单锁定2.2万尾款,小额诉讼28天速胜”

发布者:王跃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556人看过 举报

2026-01-21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已脱敏)
攀枝花某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护坡工程纠纷案。原告C某诉请被告B某及总承包方A公司连带支付挖掘机租赁尾款2.3万元并计息。A公司一审委托王跃律师应诉,核心争议:

  1. 合同相对性是否突破;

  2. 违法分包是否导致连带责任;

  3. 原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信赖。

办案过程

  1. 48小时内完成证据梳理

    • 收集《挖掘机租赁合同》《结算单》、退场通知、农民工工资代发凭证,锁定“合同签字人仅为B某、无A公司印章”事实。

  2. 诉讼策略

    • 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主张A公司非合同主体;

    • 提交类案检索报告5篇,证明“违法分包≠连带付款”在攀枝花辖区已形成裁判尺度。

  3. 庭审应对

    • 针对原告“表见代理”说,当庭出示:
      ① A公司项目章使用登记簿(无租赁事项用印记录);
      ② 三级安全教育签到表(B某以“班组长”身份签字,非A公司授权代表)。

    • 对B某“实际为A公司员工”抗辩,及时引用《离场通知》中“计件承包”表述,切割劳动关系。

  4. 庭后3日提交书面代理词,附《建设工程设备租赁纠纷裁判规则摘要》,强化法官“不突破相对性”心证。

裁判结果(已脱敏)

  • 法院全额采纳王跃律师意见,判决:

    1. B某独立支付尾款2.2万元及利息(自立案日起按LPR 3.1%计);

    2. 驳回原告对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318元由B某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小额诉讼一审终审)。

点评

  1. 防线前置:通过“印章管理+安全教育”双证,提前切断表见代理表象,避免A公司被拉入连带深渊。

  2. 数据说话:类案检索报告让法官看到“同案同判”压力,提高说服效率。

  3. 节奏把控:庭审中只对“连带”焦点集中火力,对本金金额不纠缠,减少法官审理负荷,赢得好感。

  4. 遗憾与提示:若能在分包合同中加入“设备租赁由实际施工人自行负责,总包方不承担任何付款责任”的明示条款,可进一步降低被诉风险;建议后续项目把“禁止私刻项目章”“对外合同须总包书面授权”写进场管理制度并留存培训记录,形成完整防火墙。


     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系四川渡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攀枝花
  • 执业单位:四川渡攀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420********1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四川渡攀律师事务所
1510420********13 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