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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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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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中介完成房屋成交,上家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微问答003

发布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2日|分类:房产纠纷 |732人看过

一、我买了二手房,中介说话不算数,就是说,中介说话出耳反耳,后我不要他服务,我另外了一家正轨中原大公司,把房子下来了。你们说我前面的,中介还须付中介费吗?因为我没付,前面中介把我告上法院。我请律师给我一个意见?

回复:具体为何选择下一家中介,而非上一家中介,得具体说明才能判断是否得付中介费,即使不付中介费,但是对于中介的必要劳动支出还得支付合理费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产证上面是母亲名字,共同还款人是儿子和媳妇,那以后儿子媳妇可以继承房子吗?

回复:首先,母亲有无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其次,按照法定继承,儿子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后,媳妇和儿子作为夫妻,丈夫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你好我咨询下,在二手房买卖中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在过户多久必须贷款到账。

回复:没有专门针对的明文规定规定,但是有对于一般期限的规定,即合理期限,法律对于合理期限一般认定为1-3个月

四、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买卖违约一事,当房屋买卖按合同要求已全部履行完毕了,但因买房人由于其自身原因,暂时不想办理交房,而购房人因已置换房屋,将无房屋居住,那这种情况如何应对,如何解决,在法律的层面上又该如何解决,谢谢。

回复:首先,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合同规定的交房义务。 其次,对于因为延期交房而产生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可以按照相同地区同等房屋的市场价以及延期的时间进行计算。此外,如果事先与装修签订合同,对于装修延迟的损失也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五、尊敬的律师新年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男女双方于06年通过摆酒席成亲,到现在都未去结婚登记,因女方一直以做生意需很多应酬和生意累一直为由,都是8点钟上班,然后晚上一般都在11点-12点回家.为此俩人争吵过,造成感情不和,06年下半年她把合伙的女同事带到家中过夜,造成我俩人各人一房间睡觉至今,每月有时最多一次性生活(过性生活时同睡三十分钟),如今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我把两年半工资薪水等陪她十万元人民币,期间我因结婚欠下5万元(聘礼2万),女方借去3万给她哥哥,我自己已还清。08年我月收入给她一半,未有收据,我自己一伴,她自己赚有钱(因是个人做生意不清楚)从未拿出过。请问我俩这算事实婚姻吗?如是又该如何处理我这两年个人收入?急盼!

回复:首先,你们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其次,因为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你的收入归你,她的收入归她。赔偿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此外,可以要求返还聘礼。

六、打房屋动迁官司,怎么打,收费标准有否规定。

回复:简单说,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需要结合案情与律师商议。

七、律师同志:我有一套房子十几年前从别人处买的,有协议及两证,但没有过户,现在那人联系不到,请问如何办过户手续?谢谢!

回复:可以通过诉讼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其一,对于找不到人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对方,对方在公告期满未现身的,相关材料视作已经送达。其二,一般过户需要上家配合才能过户,凭借法院胜诉生效判决可以直接过户,无需对方到场确认。

八、前房东产证是伪造手续所得,现在卖给我,已经过户几个月,前前房东把我的上家和我一起告上法庭,要回房子,我的房子会被要回吗?谢谢

回复:首先,房屋是否过户是问题的一个关键点,如果已经过户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物权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其次,即使房屋被要回,你也可以向上家主张损失的,法律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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