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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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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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法律风险(十四)

发布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16年07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514人看过

(十七)、信息披露法律问题

  1. 二手房出卖人未如实披露房屋抵押造成买受人对合同履行产生不安,买受人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2) 出卖人未披露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信息,买受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3) 二手房出卖人隐瞒共有人信息出卖房屋而导致无法过户,应承担民事责任

4) 房产中介未充分履行居间服务义务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 房产中介未充分履行居间服务义务但未造成损失,应承担减少或免除中介费之责任

6) 中介公司为促成房屋买卖而提供个人虚假婚姻状况等隐私信息,侵犯人格权的应担责

7) 买方从中介处获取二手房源信息后“跳单”应承担违约责任

8) 卖方通过多个中介挂牌出售二手房,买方可不因禁止“跳单”协议而承担选择其他中介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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