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出现了一波离婚潮。离婚变多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离婚后的操作。
第一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房子车子等所有值钱的东西基本都归女方,男方基本光屁股出户。为何只能基本,不能全部,看第二步。
第二步,男方用为数不多的钱,最低比例的首付,贷款从女方那里高价买回房子。大头银行贷款,首付小头。房子回到男方名下,而女方拿到了实际婚内全部的钱及该房屋额外的贷款。
骚操作来了,最关键的一步来了,男方给孩子设置了永久居住权。完成后停止还房贷,房子被银行查封拍卖,但因为有永久居住权,买下来也没法实际居住,所以没人愿意当冤大头去买。第一轮拍卖流拍了,第二轮拍卖房价降了五六折,
第四步,女方该出手了,这个时候女方能以非常低价的价格竞拍成功,且没有竞争对手。
这时候,房子又名正言顺的回到她手里,同时她还拿到了额外的购房款。离个婚,房子有了,钱也有了。唯一的代价是男方成了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