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离奇事件建议加个问号,有话就直说了,因为离婚时与对方签署了和解协议。一开始是不是觉得法律对男性太不公平了,完整的看完后发现,这男的该。
先说说男方小帅的版本。
男方小帅与女方小美结婚后,小帅母亲将自己名下房屋出售小帅、小美夫妇,但没有实际支付房款。
后来,小帅发现小美出轨,小帅发生抑郁,有医院就医记录,并且因此只能请病假,收入减少,领病假工资。
离婚后,小帅母亲要求小夫妻实际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小帅实际出资209万,小美实际出资120万。
小帅起诉分割该房屋,最后法院判决小帅与小美居然一致。
小帅结论,法律太偏向女性了,女方过错+男方承担更多,依然还要平分房屋。
小帅说得都是事实,但就是漏掉一点,他与小美离婚时签署过一份和解协议。其中,小帅负责出资女儿小白房产份额,不影响小白相关份额权益。小美实际出资额超过房产的三分之一。
实际上,多出资实际是小帅给女儿小美多出资。
我是Young阿仁律师,一个只讲真话,只用法院官网可查案例真实案例解答的律师。以案为鉴,可以知胜败,以他人为镜,可以明得失。(2023)沪02民终13074号判决,法院认为,
在小帅与小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小帅之母)与小帅、小美方三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系争房屋转让给小帅及小美方,之后产权登记的共有方式为三人共同共有。小帅与小美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张某与小帅、小美方就系争房屋的购房款的支付方式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小美个人出资1,200,000元,该出资额已超总购房款1/3比例。和解协议还约定原应由小美替小白承担的房款由小帅承担,小白不负有付款义务,但不影响小白之产权利益。和解协议签订后小美、小帅就上述约定的支付义务业已分别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