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相互伤害。
以下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原本是想汲取其中专业知识,最后发现是个好玩的故事,我一般是不笑的,除非忍不住。当事人给法院一份九转大肠,法院因为要遵守法律规定,迫于无奈接了。在判决中,法院也还了大妈一份虾仁猪心。
案件长话短说,就男主挂了,然后他的父母,与前妻的子女,现任妻子的子女,争夺家产(房产)的案件。
当事人中被继承人大白母亲阿黄一方主张要多拿份额,便给给法院抛出九转大肠,具体如下:
其一,现儿媳陈某涉嫌故意杀害大白且实施了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要求剥夺陈某的继承权;
其二,孙子小红、小赤随陈某共同生活而不享有继承权;
其三,富强街房屋系代持,主要出资来自阿黄;
其四,七莘路房屋房产主要出资也是阿黄;
其五,大白生前曾立遗嘱,房产留给她和长孙;
最重要的是以上这些,这位大妈完全没有任何证据,尤其是故意杀人这指控,属于特别严重的犯罪,一般人还真不敢随意胡说。毕竟,一旦在法院这种司法机关,在法院开庭这种正式庭审,随意口胡,大概率会有诽谤,诬告陷害等的责任,但作为法院对于这类张口就来,不仅你得听她唾沫横飞的输出完毕,还得向其解释相关规定。同时,面对大妈的倔强,还得注意自己的言辞,万一说重了大妈承受不了,突然犯病,那真的是百死莫赎了。
法院内心OS,虽然你这些内容都没有证据,且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还是得听你一本正经的口胡。还有那么多案件没有结,我的天啊,又要加班了。虽然我将来一定会把你的诉请和理由给驳回,但是根据规则,必须给当事人陈述的权利,听大妈指责再婚儿媳杀夫这些事,真像曹可凡老师面对九转大肠。
案例来源:(2020)沪01民终10330号
法院如何处理呢?
大妈您请说,说完我都记下来了。我给您判决书,告知您因为没有证据支持您的事实和理由,所以您要多分,法院不支持。
但是法院告知您,
其实一审法院有个问题,就是他对您另外两个未成年的大孙子适当多分,这其实没有法律依据。但因为您和其他人没人对此提出异议,所以,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也就是说,大妈您本来有机会多分房产份额的,虽然您说得特别严重且特别多,但都没在点上,所以,法院就不给您多分。另外,虾仁
杨钦仁律师说明,以上内容纯属个人主观猜测,虚拟演义。好一盘九转大肠,好一盘虾仁猪心。
附原裁判精选: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及分割处理,现综合案情,并结合当事人陈述意见,原审酌情确定大白名下的案涉房屋由阿蓝及其他继承人各继承13.5%,小青、小绿各继承16.25%。
二审法院认为,
小青、小绿虽与大白共同生活,但处于受大白抚养的状态,并非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更不存在尽主要抚养义务之情由,且无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继承遗产时可予照顾甚至多分,故原判确定小青、小绿继承份额多于其他继承人没有法律依据。但因上诉人对一审确定的继承比例未提出异议,故可维持一审的该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