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三年有期徒刑的结果,网上激起千层浪,随后,审判长 亲自下场接受采访,这浪花更大了。
其一,什么是强奸罪?
那是和抢劫罪、杀人罪并列的重罪,都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罪。强奸罪3年起步,本案中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情节,既没有坦白,更没有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情节也没有。那最终呢,却是按照罪刑法最低的3年来判。就想问一下, 3年这么轻的刑罚,是给那些积极认罪、悔罪、值得挽救的犯罪分子用的。没有从轻情节,却按最低标准,本案男主他配吗?
其次,根据披露出来的情节,男方不仅对女方暴力拖拽,还是限制了人身自由,长达8个小时,女方报警的时候是有淤青的。按照现行的法律,男方的行为不仅涉嫌强奸,还涉涉嫌故意伤害罪及非法监禁罪。在这种情况下,你仅处理了强奸罪,没有处理其他两罪,究竟为何? 如果你说用强奸罪吸收了故意伤害及非法拘禁,那按照法律规定,吸收竞合需要从重处罚,本案确实定强奸一罪,还是按最低标准处罚,这又是为何呢?
事实如此的话,网上请先生赴死这一说法并不过分。这样的案例无论是否进入法院建设的法院库案例,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都会对全国的极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对这种冥顽不灵的犯罪分子,就要从严从重,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不严惩不足以护尊严,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
最后,我大胆猜测,我们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与网上爆出订婚强奸案的各方当事人处在平行时空。
其中,男方家属说的是,男女开始就签协议,还有单独谈话录音,事后要求加彩礼,房本加名。判决结果出来后,男方家属表示,多次上门女方不谅解,至今没有退彩礼。
女方家属说,男方用强报警,在报警将男方送进去,积极撮合双方完婚。
法院说,有证据表示,男方暴力拖拽女方,监禁8小时,女方身上有淤青。
男方家属不讲男方的暴力可以理解,女方家属不讲自己的算计及不退彩礼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是,女方一家在男方如此过分对待自己女儿的情况下,还继续撮合让赶紧结婚,这不明显让自家女儿跳火坑吗?谁家女儿被坏人欺负了,做父母的还上门协商让两个人赶紧结婚?后续情节,女儿被欺负了,女方一家表示加彩礼加名可谅解,还允许分期,这一说法更加迷了。男方进去即便缓刑,他也是有案底的,大部分单位是不会要一个有案底的员工的,可以说男方基本失去劳动能力,这时候还赶着让女儿嫁给这样的男方,这是嫁女儿给女儿嫁个老公,还是女菩萨在世给失足少年送温暖了?更迷幻的是,法院和女方家属顶着全国舆论压力的情况下,就是对男方明显的暴力流氓行为,只要提出就能翻转舆论的行为只字不提,还长达数月之久,一群人恰巧都有特殊找骂的心理癖好?
真的存在平行世界吗?
或许没有平行世界,或许是有人用春秋笔法绘制了段罗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