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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丈夫给情人买房,妻子该怎么办?

发布者:海燕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6日|分类:房产纠纷 |642人看过

(海燕律师原创 请勿擅自转载)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妻子知道丈夫给情人买房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近日,由孙俪、罗晋等人主演的《安家》正在热播,《安家》讲述了房地产中介们帮助客户买房、卖房、与租房,并时常被裹挟着卷入客户人生里的故事。电视剧通过房地产中介的视角,展现出生活中的歌舞升平与一地鸡毛,见证着骨感的现实与真实的生活。

 

 

其中第十二集里,土豪“阚文涛”要给自己的知心情人“知否小姐”买房,阚文涛的老婆“冯玉华”不满,跑到房产中介门店里,掌掴中介“房似锦”。

 

看到这样的情节,有人会想:“他们在这家中介买不成,“阚文涛”还会去找别家中介,难道“冯玉华”要打遍全上海滩的房地产中介吗?”

 

这不免有些荒诞,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身为妻子的“冯玉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夫妻不分你我,财产共有!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通过合法手段查实,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情人买房,妻子可依法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其返还。这里有一个现成出名的案例:经济学家郎咸平郎教授的原配妻子,以房子车子是两人婚内的共同财产为由,成功要求空姐情人返还购房款。

 

本质: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

丈夫给情人买车、买房、买各类奢侈品,在法律上,本质是赠与行为,但是上述赠与行为因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赠与行为无效的后果就是要返还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直接赠与的是钱款,返还财产时应返还全部,而不是一半。很多人认为夫妻财产两个人都享有一半的份额,事实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夫妻二人共有的,每个人都对全部财产享有权利,并不区分份额。

2、如果是丈夫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情人,那么可以要求返还房屋,因为赠与的是房子。而如果是出资购房,那么,因为赠与的是购房款,所以只能要求返还出资及利息。

海燕律师婚姻家事团队信仰法律,注重法律职业精神的塑造和培养。我们以案为本,以法为凭,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自己的事务而鞠躬尽瘁;我们精心准备、辨法析理,追求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我们把握全局、专注细节,对法律事务的处理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一丝不苟、追求极致。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在婚姻出现危机时,应当冷静情绪,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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