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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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公司法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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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课:提示付款期后,出票人和背书人不得为下列行为

发布者:郭玉棉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1日|分类:票据 |468人看过


每日一课:

提示付款期后,
出票人和
背书
人不得为下列行为


票人:

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背书人:

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背书人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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