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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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专职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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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赠与、继承方式转移登记缴税一览

作者:吴永超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42次举报

转移方式

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契税

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买卖

5%<2年)

免税(>2年)

免税

3%-5%

1%(家庭唯一,90m2以下);

1.5%(家庭唯一,90m2以上)

1%(家庭二套,90m2以下);

2%(家庭二套,90m2以上)

免税

1%

免税(卖方自用5年以上且唯一)

赠与

5%<2年)

免税(>2年)

免税(直系亲属)

免税

3%-5%

免税(仅离婚)

免税

免税。

再转让按差价交20%

继承

免税

免税

3%-5%

仅法定继承人免,直系要征。

免税

免税。

再转让按差价交20%

注:不同地区会有差异,上述适用于江西地区。

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正式执业律师,正规法律院校科班出身,南昌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执业多年,有丰富诉讼经验,成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20********7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侵权、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