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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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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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遗产继承纠纷

发布者:李庆海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443人看过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5)杭上民初字第1395号

原告:郑某某

被告:郑某某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本系父子关系,因被告母亲去世后留有遗产而发生纠纷。被告认为母亲留有遗嘱,并且遗嘱明确母亲的财产全部归被告所有。原告认为被告的遗嘱是假遗嘱,因为原告的妻子从来没有和自己提起过写遗嘱的事情,并且根据原告对妻子的了解,也不可能会有这种遗嘱。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房产归被告所有,证券归原告所有,另外被告放弃死者的其他遗产。某天原告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说死者的一份安邦保险已经到期了可以随时来取,这时原告才忽然想起来死者生前一向省吃俭用有可能在银行还有存款。所以原告决定起诉被告,起诉后通过法庭调查发现死者在银行存款还有十几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死者名下银行存款和保险公司保单权益归原告所有。

律师分析:

本案被告既然有遗嘱,并且遗嘱明确约定所有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为什么被告轻易放弃死者的证券?证券的价值不低于10万。因此,这时当事人可以合理怀疑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律师提醒当事人不要被对方拿出的证据吓住,有句俗话说的好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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