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伟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新疆

顾建伟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9970648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发布者:顾建伟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 |155人看过举报


合同在当代经济生活中随处可见,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根据民法典所规定,合同在订立过程中,双方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原则进行订立: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以及善良风俗等五大原则。关于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签订合同的双方(合同当事人)其法律地位的平等的,双方基于自身的真实意志表达,充分协商之后,订立合同。由此可以发现,平等原则包含三个内在含义:

(1)合同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合同作为民法中重要一部分,其性质和民法一致,双方法律地位是相同,无论双方的性质,财富多少,规模大小。

(2)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合同中双方都应有可以行使的权利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不可能一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或者说一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进行平等调拨或者是无偿获取,侵犯他们财产等情况。

(3)合同双方应当基于自身真实意志的表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合同方能成立。任何一方不可以强制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志,更不可以采取逼迫,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和谁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除违法内容),同时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变更相关的内容,拥有解除的权利自由,违约发生时候,自由约定如何处理,该怎样处理相关的争议。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公平订立是合同订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公平的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的分摊风险,公平的决定违约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时候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在合同的订立的全过程中,对于双方的都应当讲诚实,守信用,不得欺诈和隐瞒等相关行为。比方说,在医疗保险中,我们常见的,保险公司会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说明保险的条款,以及保险的理赔流程,以及争议处理等,同样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于自身情况也应当一并反馈给保险公司。不得隐瞒。

5、善良风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想冲突,不得与社会公德相违背,同时不得对社会经济的秩序进行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因此,合同订立,履行不得产生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部分,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及公众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的秩序。

6、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7、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二、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

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

2、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

3、口头形式;

4、其他形式。

合同在当代经济生活中随处可见,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根据民法典所规定,合同在订立过程中,双方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原则进行订立: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以及善良风俗等五大原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新疆 伊犁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89970648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6765

  • 昨日访问量

    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顾建伟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