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喆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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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发布者:王喆实习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程建筑 |5448人看过

建筑物之间的间距

王 喆

问: 六层楼与六层楼之间的标准距离是多少?

我家附近要盖一座楼房,我家住三楼,将要盖的楼房会挡住我家的阳光,我想知道六层楼与六层之间的标准距离是多少,

答: 如果是指南面的日照距离,按国家标准GB50180-93,辽宁地区可按约1:1.7的间距考虑,即在你南向房屋高度(指檐口总高)的一点七倍计算。

问: 咨询建筑间距

如何理解《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第二十一条 中高、多层住宅建筑的间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平行布置时:

1、朝向为南北向的,其最窄处间距旧城区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9倍;新区不得小于1.1倍。

难道住户不能对其住宅建筑的南侧间距提出要求吗?

答: 对于南向日照的要求,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是:底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平0.9米高的外墙位置上,日照大寒日应大于或等于2--3小时,冬至日应大于等于1小时,相距的间距比例就是按此算出。所以只要满足该标准,住家是无根据提出更高要求的。但0.9倍的距离估计达不到该要求。不知江西省的该技术导则是否经过相关立法部门通过?

问: 房屋间距

开发商在我家南面盖六层楼,高19米,东西长66米,它应距离我处多少米??符合国家标准。

答: 详细尺寸应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得到。但国家标准GB50180-92有附表可参照石家庄市的间距系数,为1.5,即如按檐口高19米算应为28.5米。

问: 相邻纠纷

A 大厦3年前主体已基本完工,停工至今。近又将开工称加盖4层,出示了一张无名无章的日照分析报告,其中没提对我造成影响。06年我曾起诉B大厦遮挡阳光,两级法院根据B提供的市规划信息中心的日照分析测算报告被驳回。判决内容:大寒,受自身建筑和西南侧在建A大厦影响一至顶层窗户日照不足两小时,但一至四层窗户影响程度有所加重。冬至,受自身建筑和西南侧在建A大厦影响一至顶层窗户日照不足一小时,但一至七层窗户影响程度有所加重。如再加盖四层影响程度定会更加严重。现有两级法院的判决书和B大厦提供的市规划信息中心的日照分析测算报告。我起诉要求A大厦从新安置行不行?是否能胜诉?

补充:我住在六层,东南房,只有主卧室连同阳台的窗户冲西可以进阳光。现大寒日已经影响到四层,冬至日影响到七层。如再加高四层,对我影响更加严重。(注名:主卧室和阳台窗户向后凹进一米五,自身有一定的缺陷,大寒日和冬至日还是可以见到阳光的,但达不到大寒日两小时,冬至日一小时。由于西南侧再建的A大厦的影响,我居室大寒日及冬至日,受日照的时间更短了)

答: 根据国家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建筑物间的日照间距是按底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平0.9米的外墙位置算的,即该位置上,大寒日日照应保证2--3小时,冬至日应保证 1小时,如果不能满足则规划就违规。如一层能满足日照要求你六层也能满足,所以应以一层为准,不是你六层起诉就按六层来算,明确了这个慨念,你的问题可能就容易解决。你可先自己找专业人员,如设计院的建筑师先按加建后的情况测算一下,做到心中有数,如不能满足一层的日照要求,就可启动起诉程序。在审理中可能还要进行鉴定,要注意鉴定单位按证据规则一定要有相应资质,并有完备手续,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问: 在我房后距4米远建5层宿舍楼距离是否合理

开发商在我平房后4米远建5层宿舍楼,距离是否符合我国建筑规定。东面距我房7米建了一栋9层宿舍楼是否合理?

答: 对于你住家东面和北面相邻建筑物间距,主要考虑规划、消防、施工等情况来确定,如果不违反这些要求,这些间距基本上是可以的。

问: 新建学校楼防碍临街住宅楼采光

我家住在一南北朝向的板楼里,一单元,2楼,在我家东侧相隔一条十多米不到二十米的马路一侧是一所中学,这所中学正在建新楼,就在马路另一侧离我家住宅不到二十米远的地方修建一座5层楼,现在已经盖起两层高了,这时我发现,这座楼会严重影响我家的采光,请问这所新建的学校楼是否符合建设标准,我家有没有获得正常采光的权利,如果有,我可以通过什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指教

答: 如果是东侧离开20米建5层按国家相关规定是符合标准的。

问: 住房采光问题

您好!我是四川攀枝花人,2007年8月,我买了位于攀枝花市炳草岗的一栋房子,按合同约定是2008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但现在的整体结构已修建得差不多了,所以,我于4月5日到自己的新房位置看一下,结果发现设计非常不人性化: 第一,房子只有一面采光,三室两厅的房子有一半都是黑的(包括客厅、餐厅、厨房、厕所都是全黑的) 第二,即使有窗户的地方也小得可怜,每个卧室只有半个窗子,看起来很不舒服; 第三,两个阳台都是很小的一块地方,而且两边都是墙,像鸟笼一样,非常不舒服,整个房屋难受致极。_ 整个屋子采光设计不合理,而购房合同上又没有写明房屋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以及户型结构,只是在买房的时候看了一下售楼小姐自行指出的模型,从模型上看还挺好的,可实际房屋却非常糟糕,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退房或换户型吗?

合同上并没有约定采光问题,这么说来开发商也谈不上违约,所在的楼盘均已售完,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有权要求退房吗?如果有权,我需要收集哪些资料呢?

答: 按照《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再按照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所以只要你购买的住宅的设计和建造违反了国家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而又不能改造使之符合标准的,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也可要求退房和赔偿。现在的问题就是你住房的现状是否有违住宅设计的国家标准而又不能改建,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在这里几句话也讲不清,可请当地有关专家鉴定。

问: 阴面房间是否享受阳面通风采光的法律规定

我有一套住房,2层,3室2厅,卧室为二明一暗,客厅在中间,客厅靠南北卧室采光,现在阴面卧室后距房1米左右新盖3层楼房,影响阴面卧室采光,请问是否可以采用阳面采光法律规定,是否能够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

答: 房屋南面即阳面的距离是以保证一定的日照时间的规定来确定的,满足日照要求即能满足其他(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侧面的间距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多层为“宜6米”(不是强制性规定),如阴面(北面卧室)仅相距1米盖3层,可能不符合消防要求,可咨询当地消防部门。

问: 问一下楼与平房的距离应该是多少

我家的南面,在我家房屋的北面要盖6层高的住宅楼,问一下楼与我家平房的距离应该是多少??(家房)南——————(新盖楼)6层北

答: 你家后面即北面与该新建楼的距离要考虑该楼本身的日照,除此之外还必须考虑消防距离(消防距离要根据具体情况一般参考为4--6米)。

问: 我家的采光将严重受到影响

我的住宅是二层小院,我的邻居在我正南距三米的地方要建一栋六层住宅楼,如果此楼建成,我家的采光将严重受到影响,我该怎么应对?

答: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害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按我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在你住宅正南面建房根据你们的地区(如参照太原地区)应距你家房至少1.5--1.7倍新建房高的距离

问: 27层楼与旁边楼的楼间距

我们家旁边的开发商要盖27层的高楼应该有多少楼间距才可以

答: 旁边建高楼应理解为东面或酉面,按国家有关规范说明:“住宅侧面间距,多层宜6米,高层宜13米”。

问: 相邻采光权有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光权应该是多少米,我有4套房子,经过政府合法手续审批,有12米高,1至2楼是我的客厅的主要采光,3至4楼是次要采光,于2007年8月完工,2007年,11月有一位开发商在我相邻的地段,开始建设商品房,严重影响我的采光,现在保留的距离是4米,他的建筑高度是22米请问相邻的采光应该是多少米?

答: 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只要满足日照要求,其他要求,如采光、通风、消防等基本都能达到,所以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将作为确定住宅间距的指标,由于日照标准是确定的,所以各地的住宅间距也是确定的,详见国家标准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日照主要保证南向,重庆地区南向间距的现行标准是南面建筑物高度的0.8--1.1倍。

问: 我买的房屋阳光被挡,我该怎么办?

本人在开发商手中购买了六楼的复式楼房,房至购买时,东南方的小高层(12层)才开工,正在挖地脚.由于购买时没太在意该小高层能挡住本人居于顶楼的房屋阳光,但等小高层建成后,在冬至日挡住我上午阳光直至12点多,大寒日要到11点才有阳光,实地查看后,才得知是小高层的高度和宽度都起到了遮挡作用.

当时购买房屋时,销售人员并未告知我们,小高层建成后会挡住我们阳光,虽然有房屋的模型,但我们没有注意到这点,认为只会挡住一、二楼的阳光,不会挡到我六楼的复式楼层阳光。

对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虽然达到了相应的阳光比例,但我们想买的是阳光充足的房子,而不是现在这样在寒冷季节只有半天光照的房子,要知道我们购买的可是顶楼啊。

请问:我们的权利明显受到了侵犯,但问题出在哪儿?

答: 如果南向满足日照要求的国家及其他相关规定,事先又未与开发商达成这方面的协议,一般很难再主张权利。有关日照的国家标准是:底层窗台距室内地面0.9米高的位置上,大寒日日照大于或等于2--3小时,冬至日大于或等于1小时。

问:住宅东西间距

住宅东西间距我家住六楼,厨房,卫生间的窗户向东,开发商在我家东面平行建造了一栋七层住宅楼,新住宅楼西墙有窗户,现在两栋楼之间的间距是17m多,18m不到,请问对我家的合法权益是否造成了损害?怎样维权?谢谢!

补充:我查到: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二十二条建筑间距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间距图示见附录三。

第二十三条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设用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下同〕,其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1.2倍。

2、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下同〕,其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主朝向一侧遮挡建筑高度的0.9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1.0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二)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1、南北向的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0.8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2、东西向的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北朝向建筑高度的0.7倍,其他地区不小于0.8倍;同时不小于另一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3、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米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这是否可以作为开发商违规的依据?

答: 根据国家标准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侧面间距:多层为6米,高层为13米。七层房屋属多层房屋,东西面属侧面,故只要大于6米就符合要求。6米同时也符合消防要求。

问:楼间距的计算方法?

我住在某小区最北一栋,北面是一临时围墙(距我住的楼仅6米左右)将小区与北面的单位隔开,现开发商又将北面的单位买下拆迁开发新楼。新楼(刚开始挖槽)的南墙距围墙2-3米、距我搂8-10米。

该开发商05年就将原自行车棚拆除建成车库卖掉,而将自行车棚建在楼间绿化带上,小区部分住户(未成立业委会)到相关部门上访、投诉均未果。

请问:1、内蒙古包头地区5层住宅楼楼间距应是多少或怎样计算?是强制 性规定吗?

2、我怎样做才能有效(因开发商关系很硬才导致上次维权的失败)地维权?

补充:新楼在北,我搂在南,所以不影响我搂的采光。只是考虑楼间的绿化、通风、两楼的噪音、新楼的采光等整体布局。

答: 住宅间的间距按国家强制性规定,南向的间距应保证底层窗台日照时间根据不同季节1--3小时而算出,约是相邻北面房檐口高的一倍左右。住宅侧面及北面间距是按消防要求的距离,如能满足这些,一般能满足采光、通风、视觉卫生等要求,你的情况应当在规定范围内。

问:规范2层,实建3层是违规的。

我们所住的套房是以前保险公司房改房,于2006年5月份向保险公司内部人员购买。目前已经过户,个别住户且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我们的房子为南北朝向,高度6层约18米,现在保险公司在我们房子南边(前面)距离将近6米的地方盖房子,建设局规划2层,但保险公司通过突击建设,要建3层请教各位大侠,这样建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同时,我们看到建设局规划图上,明确标明我们的房子为拟拆房子,请问保险公司或建设局有权征用我们的房子上的土地吗,建设局的做法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请各位大侠帮帮我们,如果我们有理由的话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们?谢谢!

答: 在您们所住房屋南面建二层,相距6米,基本符合日照、采光等国家相关规定,建三层就不符合。可以起拆维权。

问: 采光维权

我们居住在湖北省的县级小县城,十几户居住在一栋楼里面,楼房高度为21米,这几天,单位又在我们居住的房子的正北面建造一栋七层高的楼房,准备建成后出售。该拟建的楼房距离我们楼房北面的距离为17米。我们十几户认为,该房屋的建成将会影响我们的采光和通风,最初我们听说县规划局给单位办了规划许可证,准许单位在距离我们楼房17米的地方建房。随后,我们就找到规划局,规划局答复:采光主要是从南面采光,现有预留的17米间距足够让我们十几户从北面采光,没有多大影响,不构成对我们采光的损害。

我们咨询过当地律师,听他们讲国家颁布了一个<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湖北省建设厅有一个<湖北省控制性详细编制技术规定>, 这两个文件中都规定了南北间距不得少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倍左右,我们能否以这两个规定为依据要求北面的楼房不能在17米的距离位置施工,必须达到1倍的高度.或者要求建设方即单位赔偿我的采光损失.

请问:

1、规划局的这一答复正确吗?北面建房是不是不构成对我们采光权的侵犯?

2、我们该如何维权?采光权如何进行赔偿?以什么样的方式?

3、北面新建的楼房是否侵犯了我们的采光权?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4、国家和湖北省有无对建筑间距的强制性规定?请告知详情?

5、实践中如何来进行处理?我们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或如何制止单位建房?

答: 国家强制性条文对住宅间距是按至少一个方向(即南向)每天保证一定的日照时间来计算出间距,我国的<住宅建筑规范>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如按你提及的<湖北省控制性详细编制技术规定>,其中有6.0.2.1条规定:“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筑其间距平原地区不少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8倍,老城区不少于0.8倍。”而1.18倍仅指相对南面的建筑而言,不是对北面。所以规划局的答复应当是合理的。

问:采光权

采光是不是只算房子,算院子不?我家是农村。

答: 国家标准日照距离只对居住的房屋而言,不包括院落。

问: 楼方是否被挡光应从阳台算还是楼主体墙算,二楼以上都有外挂阳台采光怎么算?请律师帮忙,急急急!

答: 从外墙面算,不算阳台,但从底层算起,所以底层能算够,其他各层也能满足。

问:六层居住楼北面盖11层东边17层折尺型高楼楼距东边和北边应该各是是多少?

答: 北面间距是按六层居住楼高度对11层的日照要求来确定,即6层不致影响11层的日照,东边按有关规范要求高层可取13米,但不是强制性规定。

问: 农村东西相邻房屋应距多远

答: 东西向建筑物间距要考虑消防要求,如果双方墙上不开门窗可以起防火墙作用,则靠得很近也可以,如一方或双方开门或窗则应相距4.5米。

问: 国家标准GB50180-92有附表可参照石家庄市的间距系数,为1.5.那湖北随州的楼间距系数应为多少才不会影响我们的采光权?(南北朝向)

答: 国家标准GB50180附表只列出了主要城市,间距系数也应当是参考数,正确的日照情况应做《日照分析图》,根据当地的经纬度及周边建筑的情况来进行专业分析,一般有建筑师来做(但也不是所有建筑师都会做),专业性比较强。随州的间距系数可参照附近有间距系数的城市,先估算一下,如相差较大,可据此提出异议,如对方认为满足要求,则由对方提供根据,提供详细的日照分析图。

问: 我有私有的商业楼两层一栋,现在在我路南建了个12层的高楼,一整天不见阳光了,我找了建设局的领导,说综合楼没有采光一说的依据,可我在上层住着。我能怎么办啊?请尽快答复!急.急.急。谢谢!

答: 商住楼之间的间距现在主要考虑消防要求。国家强制标准主要规定住宅南向的日照间距。国家标准中住宅侧面间距说明“多层宜6米,高层宜13米”,由于侧面间距也不考虑日照要求,而你前面建的是12层的高层可参照此间距,供参考。

问: 我是鞍山的,我家住的是5层楼的2楼,南面新盖的9层楼,楼间距应该是多少?谢谢

答: 鞍山地区日照的间距系数约为1.7,南面建9层楼约高27米,故按GB50180-93相距约为44米,但鞍山规划是否另有考虑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问:我家是六层楼房,原来楼房南面是工厂,现在开发商新建了18层楼房,但楼间距才39米,严重挡光,具体楼间距应该是多少,开发商应该怎样赔偿我们?

答: 南面新建18楼,楼高约54米,如按日照间距系数1考虑,正南向间距应为54米,当地的日照间距系数可咨询当地规划部门,自行折算即可。

问: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我家后面想开发盖二层楼,我想问一下,楼房距离我家院墙得几米远!

答:在你们家后面开发,即在你们北面盖二楼,那并不影响你家南向的阳光日照,但考虑消防安全,应有消防间距,一般4--6米。

问: 我家锦州地区。住宅楼为6层,我住1层,前面大约50米有12层电铃楼房,冬季最冷阳光约11点照进屋。约20分钟就没有了。请问是楼距问题吗,如果是楼距应该为多少每台米,依据有那些规定或文件。谢谢!

答: 如果正南向,间距可能有些影响,因为按《国家标准GB50180-93规划设计规范》表1(首页上有)粗略估算,锦州楼间距约为1.7,前面楼房12层至少36米高,间距应为36x1.7=61.2米,现50米偏小。

问: 现有一幢高层建筑在我家的东南方向建,间距应是多少?

答:原则是冬至日底层日照不小于1小时,详细间距要根据房屋平面位置由专业人员进行日照分析,粗略计算可参见首页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家标准GB50180-93》表1。

问: 在我家旁边(西南方向)盖了12层的楼房,对我们的采光造成了影响,间距只有4米,早上有太阳,中午无太阳。该怎么办?

答: 旁边盖了12层楼:国家对楼距采光日照的强制性规定是南向底层窗台冬至日保证一小时日照,如果不满足,开发商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解决办法可以经济赔偿、房屋拆迁等,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起诉。相距4米好象小了些,但由于是西南向,是否一定达不到很难说,要弄清可由专业人员做日照分析图,可能有些麻烦,是否先与开发商协商一下,给予一定的赔偿或补偿

问:这样盖房影响我的采光吗?

您好: 王律师,我是河南省三门峡市xx县的,我们这一片全是自已盖的户家房子,属南北朝向,现在我要问的是我这一排西侧第一家盖6层楼房对我有影响吗?楼房是东西朝向,我家是第三家!

注:西边盖房的这一家紧挨路边,他盖的房子一楼是临街门面房,二至六楼卖!

答: 东西向房屋间距强制性规定是消防间距,如果二面山墙均开有门窗,间距6米,如只有一面墙上有门窗,另一面不开门窗,则间距大于3.5米。你是第三家,我理解不与该新建六楼相邻,也就没有相邻间距,所以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另外,新建六楼不经规划、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是违规的,应属违章建筑,将来如有纠纷,对建造者来说是很麻烦的,不过我想是否你们那边,类似没有经有效批准的建筑可能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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