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哲律师
滕哲律师
辽宁-营口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保险公司一审败诉,经上诉后成功发回重审。

发布者:滕哲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36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XX公司、盖州市XX公司、杨家齐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2019)辽0881民初305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XX公司是否已经向中国XX公司赔付保险金的问题,上诉人提供了中国XX公司出具的转账授权书、权益转让书以及上诉人向郑州XX公司付款的银行电子回执。一审认为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已依照法定程序向中国XX公司赔付保险金的理由是什么?一审应在查明上诉人提供证据的基础上重新对本案作出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2019)辽0881民初305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人XX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778元予以退回。


律师意见:本案是典型的保险公司追偿的案件,正理上诉意见时,律师找出一审法院判决瑕疵部分,经过庭审中积极的提出法律意见及辩论,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观点,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终身判决。

辽宁昌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于刑事辩护、交通肇事、债权债务及婚姻家庭,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电话(微信同步):15566...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营口
  • 执业单位:辽宁昌赢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820********4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