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了解案情6大内容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可以从以下6大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犯罪主体在法律上对案件的影响是重大的,如未成年人14和
16周岁的临界点,是否在校生等,有无前科劣迹等。
(二)是否参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这里重点关注罪与非罪的问题。
(三)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有没有从犯,未遂等情节,事实和数额有没有争议。
(四)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例发现不在场等无罪证据的问题。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段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了解案发经过,有没有自首等情节。
(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关注是否有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