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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来袭:民法典施行以后协议离婚将会无比艰难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608人看过

《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集大成的法典,将会影响每一个人的一生,其中最引人关注也是争议最大的就是《民法典》第五篇的婚姻家庭篇。

《民法典》施行以后离婚将会变得更加艰难,特别是对于协议离婚,很多人将会在协议离婚时被拖很久。现在双方协议离婚,只需要达成离婚协议,两人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非常的简单。

但是《民法典》施行以后,协议离婚将会更加麻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上述法条,在施行以后想要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有那些不同呢?

第一、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包含离婚协议);

第二、三十日期限届满以后,两个人再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办理离婚证。

第三、如果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可以单方申请撤回离婚申请。

第四、三十日期限届满,没有去申请办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如果要离婚,需要再一次申请离婚,再等三十日。

有些人问不就是等一个月吗?影响也不是很大呀。或许那是因为你没有过离婚的经历,协议离婚有时候就是利益的博弈,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相互妥协达成一致,但是这样的妥协是很容易被时间改变的,否则也不会有这么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产生了,《民法典》施行以后,肯定会大量出现这种情况,即两方达成离婚协议去申请离婚登记,但是其中一方在申请以后觉得自己吃亏了,或者是心理不服气,或者想拖延离婚等原因,会去申请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在期满后拒绝去申请办理离婚证,导致离婚申请被视为撤回。

在执业这么多年,我见到过很多两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但是一方拒绝离婚的案例,甚至起诉到法院还说两人有感情,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还有很多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就是想拖着另一方,不去协议离婚,或者哄骗协议离婚,但是就是拒绝去办理离婚登记,甚至是去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突然又反悔的,以前一次性办理,协议离婚的问题哦度这么多,如果在给一个三十天的期限,变数更多,有很多人会被另一方以这种方式拖很久很久,这就是我说为何有了离婚冷静期以后协议离婚将会更加麻烦,更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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