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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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1%的股权控制一家公司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7日|分类:公司法 |1192人看过

控制一家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控制公司股权,通过控股来达成控制公司的目的,也是最常见控制公司的一种方式,也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但还有一种方式,可以做到以最小的出资比例来达到控制一家公司的目的,是如何做到的呢?

公司的类型有多种,常见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们今天只针对控制有限责任公司来举例。在我国还有一种特殊的企业,那就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其特殊性,并不常见,合伙企业又有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我们今天所谈的以最小的出资比例控制公司就与有限合作企业有关。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四、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上述特征,所以其常被用于作为平台企业,并以平台企业来达到以最少的出资比例控制公司的目的。

首先,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想要达到控制公司目的的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其不论出资多少,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均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因此其自然而然成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其次,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或法人作出决定以该有限合伙企业为股东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入股一家公司,持有该有限责任公司绝大部分股权。由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是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所以普通合伙人可以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来作出决定,包括实现对有限合伙企业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最后,为了规避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还可以出资几万块钱来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以这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通过上述操作方式,这家有限合伙企业就成为了持股平台,而作为普通合伙人自然人或法人控制该有限合伙企业,再以该持股平台入股或新设一家绝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就相当于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或法人以最少的出资额和持股间接控制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注意: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新设立的这家公司可以找另外一个股东,这个股东我们只让其持有1%的股权,有限合伙企业持有9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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