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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保护:浅析让与担保与流押条款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3716人看过

引言:

让与担保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少见的担保方式,常见于一般民间债务的担保。而抵押担保是常见的,抵押担保基本上跟绝大部分都有关系,我们贷款购买的房子银行会在你购买的房屋上设置抵押,以保证自己的债权,当然银行的抵押借款不会有流押条款。流押条款也常见于民间借贷当中。

 

定义:

流押条款:指的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让与担保:系非典型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等权利转移于债权人,从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担保之目的范围内,于债务清偿后,担保标的物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就该标的物受偿的权利。

 

案例:

流押条款:李四向张三借款,双方约定将李四的房屋抵押给张三,如果到期没有还款,那么这套房屋归张三所以,李四要无条件过户,张三按约转了款给李四,后李四没有还钱,张三起诉要求办理过户登记,法院判决约定到期未还款就将房屋过户给张三的约定无效,驳回其诉讼请求。

让与担保:李四向张三借款,双方约定将李四的房屋过户到张三名下,待李四在约定期限内还款以后,张三将房屋过户给李四,后李四没有按期归还欠款,张三起诉要求还款,并请求对李四的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支付了张三的请求。

注:让与担保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冲突的判例,既有支持的,也有不支持的,此情形在《九民纪要》发布以后将会统一,以后法院都将会支持让与担保。

 

流押条款和让与担保的区别:

从上述案例,大家可以看到,流押条款没有直接将财产转移给债权人,而是约定是在到期未清偿债务财产直接归债权人所有。而让与担保虽然已经转移了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如果债务人归还了欠款需要将房屋过户给债务人,就算债务人没有清偿欠款,也不能直接主张房屋过户。其实这两个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到期未清偿债务担保财产的处理方式不同。其实有时候让与担保也会有约定如到期未还款,债权人取得房屋,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那种情况下债务人没有归还欠款债权人取得债务人财产所有权是合法有效的呢?

在债务到期以后,如果债务人无力归还,可以达成协议,以物抵债,但是要特别注意,财产价值不能与债务存在太大的差额,否则债务人同样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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