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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受到管制,不能开业经营,能够要求业主免除租金吗?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1332人看过

新冠疫情,各地政府一级响应,很多地方都禁止商户开业,禁止企业开工,很多商户还进了很多货物,希望可以在新年期间多卖点货物,多赚点钱,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现在货物积压,不能开门营业,不说赚钱,还面临房租的问题,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那么,因为疫情政府管制禁止开业,租户可不可以要求房东免除管制期间的租金呢?

其实中国还发生过一次类似的疫情,那就非典,非典的影响还没有此次疫情严重,当面非典过后也出现了很多上述类似的案件,那么法院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通过检索非典期间的案例,就可以预测疫情过后法院会怎么处理?

经过查询案例,在非典疫情以后发生了很多类似的案件,有租户起诉要求减免租金的,也有出租人起诉要求支付非典期间租金的,在确认属于政府管制不允许开业经营的,法院作出了以下两种判决:

第一种判决是直接判决免除租金。

第二种判决是判决降低租金。

这两种判决依据大多援引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也即合同成立以后,因与双方当事人无关的原因,发生了社会环境的异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造成当事人一方遭受重大的损害,这个时候双方当事人就应该重新协商,如果达不成协议,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来解除合同、变更合同。

但是这只具有借鉴,在起诉时候可以考虑公平原则,情势变更,不可抗力这三个点来确定到底以什么理由主张,不能机械适用,每一个案件情况不同,地区不同,法官不同,会作出不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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