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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4日|分类:公司法 |592人看过

股权转让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很常见的一种行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某个或几个甚至全部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另外的人,或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转让行为可以是有偿和无偿的。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某一个股东要将股权转让,有哪些程序呢?转让给本公司公司和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有什么不同呢?

转让给本公司其他股东:

这是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的,因为没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只需要两个股东协商一致就可以转让。程序是:首先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当然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约定的需要看该约定,如果约定是有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程序办理。

转让给公司股东之外的人:

转让给公司股东之外的人,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一个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具体程序如下:

1、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股权转让通知》,一定要注意这是必经程序,这是为了防止其他股东因为你程序问题,提出异议,甚至引致诉讼。

2、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制定股权转让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特别需要注意,制定股权转让协议需要结合工商部门的模版来写,防止变更登记遇到阻碍,工商部门模版比较简单,你可以增加内容;

3、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召集程序要合法,内容也要合法,主要内容包含股东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变更公司章程。出具一个章程修正案,或直接更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4、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签发新的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国有企业、特殊行业(如融资担保公司、银行等)有特别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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