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能这样处理借条(一)”
--------- 典型民间借贷案例分享(一)
1借款人还款后,要你退还借条,你能退吗?
在日常的民间借贷中,如果债务人如期履行了还款义务,同时要债权人退还借条或者借款合同的,债权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认为这个要求合情合理,但接下来这个案例告诉您,借款人就算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后,也不能将借条退还!!案 例
案例一:
背景:A是一名某国内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B是一名某国内外贸公司总经理;双方是朋友关系,私交不错,但无任何商事领域内的业务往来。
2015年1月1日,B找到A,说因为生意周转需要借美元100万,月息2%,每个月15日之前还上月利息,5个月后还本金及第五个月的利息。
2015年1月2日,B到A办公室,A从保险箱里取了100万美元,直接交付给B,于是B向A出具了一张借条。
借 条
因生意周转本人B向A借款100万元(大写:一百万元整),月息2%,借期5个月,2015年5月30日还本付息。该笔借款,A已于今日通过现金交付的方式交付给B。
借款人:B
201651月1日
此后。。。。。。
2015年5月30日,B直接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向A的账户转账了人民币110万元,基于朋友身份的关系A并没有详细查询实际到账记录,在B的坚持下,A将借条还给B。之后A查账发现B转账的款项110万人民币而非110万美元。双方对此产生争议,A表示B未履行还款义务,应该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还款并给付利息及逾期还款的违约金,B表示从未向A借过100万美元,双方仅仅是私交不错,从未有过业务来往,因此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且B称其因为公司业务人员的过失操作导致从其公司账户莫名其妙转到了A个人账户上110万元,现在B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A返还因业务人员操作过失收到的110万元。
这个案例怎么这么奇葩,明明是这个借款人故意这样的,难道好人就一定要这么吃亏吗?
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会出现任何可能性,人性的险恶不在本次讨论范围之内,但是我们通过合理的法律风险防范,就能避免好人吃亏的局面。下面就这个案例进行分析。
1注意并审核借款人身份及借款用途
在日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中,有基于各类身份关系的借款发生,迴文律师提醒,在借款前一定要充分审核借款人的主体身份。
首先,若是短信借款、微信借款等非见面形式提出借款的,一定不能马上转账,一定要确认身份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再次,对于借款人的以往资信、信用、还款能力、人品、行为能力要有清晰的认识,不能碍于所谓的面子不计后果的借贷,在面子与权益方面,要进行充分的考虑;
然后,若不清楚对方经济情况或者信用情况的,可以委托熟悉的朋友或者第三方(如律师)进行调查,知彼才能不殆
最后,一定要清楚借款用途,因为非法的用途不仅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还有可能成为违法的证据,让好心办了坏事。同时借款用途也能掌握借款人的很多其他信息,对借款事宜进行佐证。
2借款标的要写明确
对照上文中的案例,本来是借美元,但借条中并未写清楚,最后导致争议,一来一回6倍的差距,这种亏一定不能吃。
特别提醒: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直接借贷英镑、美元等外汇的层出不穷,由于案例中的B是从事外贸交易的,使用外汇理所应当,因此双方在之前的约定中就已经说明了是借美元,而实际上也是通过现金美元进行了交付,但在借条中,借款人故意规避了美元的约定,只写成了“借款100万元”,出借人自己未进行留意,最后出现问题,自讨苦吃!
因此,在借条或者借款协议中,一定要写清楚,借款的标的及计量单位,这一点,十分重要!
3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的约定要清楚
上文案例可以看出,本来双方已经约定了利息是下个月15日之前支付,而在借条中变成了借款期限届满时还本付息,在这个过程中借条的约定改变了原本的口头约定,在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当然以借条为准,因此借款人的权益被侵犯;
再次,该借条并未对逾期还款及逾期支付利息的违约行为进行任何约定,这是对出借人利益的损害,一定要进行约定。
4不可现金交易
现金交易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一种交易方式,不能稳固的证明借款事实及具体借款数额;
上文的案例就是如此,一旦出现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在没有其他稳固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借款事实能否得到支持都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为了降低风险,最好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交付,这样不仅有交付记录、交付金额、交付时间,更能佐证借款对象,利于借款事实的固定。
5详细核实还款情况
在收到借款人的还款消息后,一定要进行准确无误的核实,根据对方描述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进行核对,若明显有误或者其他情况的,要及时进行沟通,快、准、狠地解决问题,不能像案例中的A某,否则只能把自讨苦吃。
6无论是否履行完还款义务,均不能将借条退还
上文的案例是迴文律师团队最近办理的一起诉讼案例,特别拿出来讲就是希望大家能在该案中得到启发。
在一般的民间借贷中,能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的主要证据就是借条,所以对于这个特别重要的证据,我们除了小心保管,更重要的是如何善后处理。
再次提醒,就算对方在完全履行完还款义务后,要求退还借条的,一定要拒绝。因为一旦能够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凭证都消失了,那么在日后出现的可能争议中,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结合上文的案例教训,我们不能以为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就可以随意处理借条。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借条:
应当继续妥善保管借条,给借款人出具一张收款的收条,写明还款事宜;
若借款人仍不放心,双方可以在借条上的空白处或者背面写清楚还款的具体事宜,以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对这张借条的效力进行约定。
这时你肯定会问,如果不这么麻烦会出现什么问题?
您再看看案例,您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