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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生子之后结婚 吵架后分居但对方不断骚扰还可以离婚吗?

发布者:湖南二十一世纪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87人看过


案件分类:离婚纠纷

委托时间:20204

案件简介:未成年时期和男朋友谈恋爱未婚生子,被家里人催促结婚,当时办理婚礼的时候因年龄过小未办理结婚证,成年之后立马补办结婚证,可因家庭琐事多次争吵导致不间断同居长达五年。

案件经过:江小姐在年少时和李先生相识,两人相互帮衬逐渐产生感情,确定关系不久江小姐被查出怀有身孕,家里人知晓后安排双方举办了婚礼

回想江小姐16岁时和李先生相识,17岁生子,之后不久因两人采取合理的避孕措施,江小姐在18又产下一子两个孩子出生后,双方靠着懵懂的爱恋维持着一个小家但因江小姐年龄尚小,生育时严重影响到了自身的健康,在短时间内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于是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李先生一个人身上

年纪尚小的两人加上自己的孩子组成一个小家,虽然不算富裕,但是通过父母的帮衬,江小姐和李先生的生活也还算幸福,两人在成年后立马补办了结婚证。但好景不长,孩子的长大和生活的压力让江小姐和李先生之间矛盾越来越多

吵架、质疑因双方生活习惯不同导致的摩擦成为了两人的日常,江小姐开始和李先生居,但李先生不愿就此和江小姐分开,于是在长达五年的分居生活里,独自抚养小孩并带领小孩时不时看望江小姐,可江小姐始终未同意和李先生共同生活。

最后两天,李先生开始忙于工作,两人也逐渐不在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这时的江小姐年龄正值年华,想着年少的犯错不能影响现在的生活,于是向李先生提出离婚,遭到强硬拒绝。

江小姐不愿和李先生多沟通,于是直接通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办案思路:作为江小姐的委托律师,因在分居期间,江小姐和李先生还因为孩子多次联系,不构成法定离婚条件之一,于是婚姻家事纠纷不仅关系到婚姻双方,更牵涉到两个家庭三代人,考虑到江小姐尚且年轻,团队律师还是想着以协商为主。

在经过和李先生沟通后,团队律师得知李先生不愿意离婚的理由是不愿意一个人抚养两个小孩,自己年岁以大,无再婚的可能,也不愿放弃和江小姐的婚姻。李先生告知律师,他曾多次和江小姐沟通协商,但是江小姐经过时间的沉淀已经不愿面对往事,于是多次拒绝。

知晓两人的矛盾点后,团队律师再一次和江小姐沟通,承办法官从法律的角度李先生进行普法,于是两人各退一步,江小姐愿意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李先生也答应离婚,两人就此分离。

办案小结:婚姻不是儿戏,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劝解大家不要因一时的美好毁坏两代人的一生,作出人生大事之前须三思而后行。于此同时在发生矛盾时,沟通不合的原因可能只是缺少一点心平气和。

冯晓辉律师团队法律科普知识小科普:

我国民法典规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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