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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注意事项(二)

发布者:许开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伤赔偿 |1234人看过

加班或外出工作千万别忘办手续

【案例】小高是一家广告公司业务员,时常外出承揽业务。企业规定外出要办理相关手续,但因为“不坐班”,又因为大家都不办理手续,企业也没有处罚过,小高外出时,有时嫌麻烦,也不办手续。

不久前,他开着私家车前往昆山洽谈完广告合同,连夜驾车赶回上海。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头部受伤。经过交通事故处理,对方负主要责任。他拿着交通事故处理书,要求企业给他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企业不但不给他办理,还反过来说他工作时间私自外出,离开了本市,违反了规章制度。

【辨析】类似事件屡屡发生。究其原因,企业的规章制度确实存在,但没有认真执行。而天长日久,职工也没有把规章制度当回事,导致外出公干变成了“办私事”,不但企业不给申报工伤认定,还要承担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这样惨痛的教训,劳动者理应牢记在心。

还有一种情形造成的伤害申请工伤容易引起争议:劳动者自行在企业加班加点工作,且没有办过任何加班手续,加班期间发生伤害,企业以“加班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无效”为由,拒绝办理工伤认定。作为劳动者来说,要么就不加班,如果确需加班,一定要按规章制度办理手续,只有等到确认后,才能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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