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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发布者:许开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1690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近亲属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月不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个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民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少数民族和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问饭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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