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当中,我们可以笼统的将自然人称作公民,也可以将公民称为自然人。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混同,和之前的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民法调整的主体为公民、法人有很大关系,那个时候就连制定法律的人也认为公民就是自然人。而我国最新《民法典》规定了民法调整的主体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再使用“公民”一词。
一、那么,这个“公民”和“自然人”有什么区别吗?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之下而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代表着人格,代表其有权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可以理解为我们口头表达的“人”。
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实际上就是”公民=自然人+国籍”。
也就是说,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
二、从“公民”到“自然人”,民法中的修正。
法律层面上来说,公民和自然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民法总则自然人与公民的区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公民的类型: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而我们最新《民法典》中规定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归入了非法人组织。这样就使得自然人民事主体概念清晰起来,也与学理上的“自然人”概念统一起来。
民法典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就是说只要你是自然人,不管你是否拥有我们国家的国籍,无论你是否有国籍,只要同意就可以适用中国的民法典,受到民法典的调整。
三、刑法中关于“自然人主体”规定,进一步让我们理解什么是自然人。
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年龄
行为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状况、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智力发展程度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只对部分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75周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6周岁,而不予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规定体现对青少年犯罪是以教育为主的精神。
单位主体
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这个概念比法人更为广泛,除法人以外还包括非法人团体。虽然单位一词在以往我国社会生活中曾经被广泛使用,甚至是一个使用率极高的用语,但严格地说它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也就是说,单位一词并无确切的法律涵义。根据刑法第30条之规定,单位犯罪这一概念中的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也就是单位犯罪的主体。
综上,自然人其实是与单位,或者说是与法人对应的一个概念。而公民就是指一个国家的国籍,并且根据有关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