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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身份证,没挂失,被冒用做股东,被失信...

发布者:施宏麟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507人看过举报


莫名成了股东,还要承担责任!

作者: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 阮柳青律师

委托人遗失身份证,当初大意未向公安部门报失,补办数年后发现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原因就是被冒用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股东被冒名登记的案件(冒名登记的公司有税务处罚,对被冒名股东今后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影响颇大。)获得撤销决定书从去年11月开始,先是团队讨论觉得案件可能会有各种走向,案件难度较大,接案之前出于慎重考虑,决定先致电相关部门了解当地相关案件的处理流程,反馈是第一件此类型的案件,还没有现成的流程。(老是喜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又碰到公司的管辖地因为行政区划可能要调整的问题………决心接下此案的一个原因是监管局老师的耐心回复(让我觉得只要情况真实是很有希望办成的)感谢相关部门老师的配合和支持历时半年,案件受理三个月后即获得撤销冒名决定书,办案心得:认真负责,坚持不懈,当然向行政机关陈述司法风险也是很有必要的!

提醒?~提醒~如果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一定不能放弃维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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