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长沙的时候,在湖南高院旁边,见到了一则雷倒人的超级广告,还是对联,上联是“打人间官司”,下联是“翻世上冤案”,横批是“XXX老师”。看到这则挂在一间小房子的门联,当时我就异常震惊,惊诧于世间还有如此大言不惭的律师。但是,细看,这又不是律师所为,因为横批是XXX老师。
既然是老师,那应该就不是律师了,不是律师,竟然能有如此“神功”,当时不是佩服,而是觉得太“唬人”!这么唬人的名头,挂在高院旁,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者,司法厅、局我想不会不知道,从牌子的新旧程度上应该不是刚挂上,竟然没有人去管,因为即便从律师的角度讲这也是有违职业道德的,法律服务市场无人管理,导致混乱到如此不堪的地步,是人不是人就用如此名号唬人。唬的是当事人,坏的是律师形象。如今,律师的形象屡屡被人抹黑,这里面有多少是这些“黑”律师所为,维护律师形象,当地的律协又去干什么了?这些“黑”律师,抹黑律师形象,搅乱法律服务市场,连媒体有时候,也混淆视听,称这些人为“律师”,更是对律师称呼的亵渎,在律师职业异常艰难的今天,看到这则广告,我要大声呼吁,那些法律服务的管理者、那些媒体、包括法院,都应当为整治这些问题而努力了!尽管现在这是“蚁穴”,长久下去就会破坏了千里之堤!